《新丝路》杂志来稿要求
1. 文稿质量:应具有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。论点鲜明,结论明确,层次清楚,文字精炼,数据准确,书写工整规范。如使用简称,应在文中全称首次出现处注出中文或英文缩略语并加括号,后两者间用逗号分开,缩略语不得移行。
2. 题名:力求简明醒目、确切,反映出文章的主题。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 20 个汉字,顶格排。避免使用简称、缩写、标点符号、化学结构式及药品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。论著类文章应有英文题名,其含义应与中文一致,一般以不超过 10 个实词为宜。
3. 作者信息: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作者单位名称、所在省市名、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脚注于同页左下方。
4. 摘要及关键词:中文摘要 200 字左右,英文摘要 400 个实词左右。必须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(应给出主要数据)、结论四部份,各部份冠以相应的标题。采用第 3 人称撰写,不用“本文”“作者”等主语。关键词应标引 3 - 8 个。
5. 正文层次: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,第 1 级标题用 1(独占 1 行),第 2 级标题用 1.1;第 3 级标题用 1.1.1。各级标题均左顶格书写,分级序号后不用标点,空 1 格后接写标题或内容。
6. 图表:如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图表,图表与正文内容不重复。图表应标注序号和题目。只有 1 个表或 1 个图也用表 1、图 1 表示。表格采用三横线表(顶线、表头线、底线)。统计处理结果用 P < 0.05,P ≤ 0.05,P ≤ 0.01 三档表示。不用彩图,如需要可提供清晰和对比度良好的照片图或线条图。
7. 计量单位:使用国务院 1984 年 2 月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,并以单位符号表示。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,如 mg·kg⁻¹·天⁻¹应改为 mg·kg⁻¹·d⁻¹;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 1 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,如 ng/kg/min 应采用 ng·kg⁻¹·min⁻¹的形式;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,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,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。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。
8. 数字:执行 GB/T 15835 - 1995《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,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和计数、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。小数点前后若超过 4 位数字时,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 3 位数字空 1/4 汉字空,不用逗号分隔。但序数词和年份、页码、部队番号、仪表型号、标准号不分节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,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,如 5% - 75%不写成 5 - 75%;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,单位只写 1 次,如 75.4 ng/L ± 18.2 ng/L,可写作(75.4 ± 18.2) ng/L。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,应写作:4 cm×3 cm×5 cm。
9. 课题标注:文稿的课题如获得国家或部、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或获奖励,应脚注于题名左下方,注明编号,并附证书复印件。
10. 其他要求:来稿请作者单位主管学术的机构审校,并附单位介绍信,切勿一稿两投。采编部收到稿件后编号登记,并寄回执于第一作者。如需查询请注明编号。凡来信在接到回执后 3 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,视为退稿,不采用的稿件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来稿一律文责自负。依照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,采编部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、删节;凡涉及原意的修改,则提请作者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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