稿件要求:
1、文稿 来稿文字务求准确、精练、通顺、重点突出。论著一般不超过8000字(包括摘要及图、表和
参考文献);论著摘要(简报)、病例报告等1800~3800字。标点正确,1.5倍行距。外文除英文外,请注明文种。
2、文题
力求简明、醒目,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题。中文文题一般以不超过20个汉字为宜。3、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。作者单位名称(具体到科室)及邮政编码应脚注在同页左下方,并附第一作者简介(职务、职称、工作单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和电子邮件)。通信作者请注明。英文单位及姓名同中文一致。
4、摘要论著应附英文摘要,摘要按结构式格式书写,内容含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(目的,方法,结果,结论)四部
分。中文摘要力求简略。英文摘要应详细一些(400个实词左右),英文摘要前需列出英文文题、工作单位和全部作者姓名及通信作者。
5、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3~5个关键词。
6、正文层次编号正文中标题层次的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,一般不超过4级。第一级
标题1;第二级标题1.1;第三级标题1.1.1;第四级标题1.1.1.1。编号一律左顶格排列,不要空格。
7、医学名词 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(原称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)审定公布的医学名
词为准,尚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《英汉医学词汇》为准。
8、药物名称 以最新版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的《中国药品通用名
称》为准。不应使用商品名,如需使用,应先给出其通用名称,并在括号内注明商品名。
9、缩略语 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。摘要及正文中使用简称,首次出现注出中、英文全称及缩略
语并加括号,后两者间用“,”分开。
10、图表 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不必列图表。图、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。
每幅图表应冠有序号及表题。表格请用三线表(顶线、表头线、底线),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。
表格应出现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。照片背面注明文题、图号和上、下方向。
11、计量单位 以国务院 1984年2月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为准,计量单位
的书写必须规范,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。在一个组和单位中,斜线不得多于一条,如mg/kg/min,应
采用mg/(kg.min)。
12、统计学 应注明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、使用的统计软件及计量的具体值(如t值及P值)。
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》的有关规定书写,一律用斜体。
13、参考文献 按国家标准 CB/T7714-2015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中规定采用的顺序编码制
著录。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、作者亲自阅读与稿件主要内容密切相关的近几年文献内容。
参考文献按稿件中引用先后顺序列于文末,并在文内引用处以右上角码加方括号标注。所引文献务必
与原著核实,内容、版本、卷号、期号、页码、年份应准确无误。日文汉字勿与中文汉字及简化字混淆。参考文献中的作者为1~3名需全部列出,3名以上只列前三名,后加“,"等。